核三廠二號機是台灣目前僅存使用中的核電機組,不過其40年使用年限即將屆滿,5月17日就要依法除役,代表發展核電長達47年的台灣正式進入「非核家園」。民進黨與環團長年以來抱持反核立場,然而藍白陣營則盼核電延役,並提案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力圖今在立法院闖關,讓核電議題再度引發矚目。

回顧台灣發展核電的歷史,要追溯到1970年代。為了因應日漸增加的用電需求,台電先後興建3座核能發電廠投入商業運轉,包括位於新北市的核一廠、核二廠,以及屏東縣恆春鎮的核三廠。從1978年12月6日核一廠第一機組啟用開始計算,迄今核電商轉已達47年。截至2020年,台灣的核電裝置容量為300億度,佔國內總發電量12%。
在1979年3月28日的美國三哩島核洩露事故後,國際上發生多起核電廠意外,台灣也湧現反核運動。因此,1980年代開始建置的龍門核電廠(核四廠)長期成為抗爭焦點,直到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所引發的福島核事故,國內反核意識再度高漲,馬英九政府於2014年宣布興建中的核四廠以「封存」名義停建。
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宣示推動「2025非核家園」政策,並在隔年修正《電業法》將其政策入法。後來雖然在2018年,曾有公民團體提出「以核養綠」公投案,並且公投過關,但在法理上於結果公告3日後失效,其公投領銜人則認為,這已代表台灣人民否決廢除核能政策。
核四廠現已封存,回顧其他3個核電廠的運轉歷史。核一廠第一機組1978年12月6日啟用、2014年12月停機、2018年12月除役;核一廠第二機組1979年7月16日啟用、2019年7月停機除役;核二廠第一機組1981年12月28日啟用、2021年7月停機除役,核二廠第二機組1983年3月15日啟用、2023年3月停機除役;核三廠第一機組1984年7月27日啟用、2024年7月停機,核三廠第二機組1985年5月18日啟用,預計於2025年5月17日停機。
依照現行法規,核電廠機組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若要繼續運轉,需在運轉執照到期前5至15年提出延役申請,且提交多項分析管理報告,確認電廠之運轉安全,審查期間長達18至22個月。
隨著核三廠二號機將在本月17日劃下句點,象徵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然而趕在此刻之前,藍白等在野陣營力推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希望將核電機組運轉執照年限由40年延長至60年。不過,民進黨和環保團體強烈抗議,期盼維持非核家園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