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一案,今(13)日宣判,主嫌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重判18年。對此,剴剴的家屬情緒激動,直言無法接受,「兩人做的事一樣殘忍,卻因為證據不同,竟然一個逃過死刑、另一個只判18年!」儘管法律上無法處以死刑,但家屬哽咽表示,對孩子來說,這樣的結果依然不公。

剴剴於2023年8月經兒福聯盟轉介,由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收托,未料竟被活活推入人間煉獄。根據檢方調查,兩人於9月至12月間不斷以綑綁肢體、餵食廚餘、強迫洗冷水澡等方式虐待剴剴,導致其身心極度衰弱。最終在12月24日平安夜當天,剴剴虛弱倒臥一角、失去意識,送醫後宣告不治,死因為低血容性休克。
全案震撼社會,北檢依凌虐兒童致死罪起訴姊妹倆,並分別求處無期徒刑與16至18年徒刑。法院審理近2週後做出判決,認定姊妹2人涉有重罪,且對人命冷血、罔顧生命尊嚴,需對其行為嚴加懲戒。
對於法院最終判決,剴剴家屬今天坦言難以接受,直言「應該判死!」尤其對劉若琳僅判18年感到憤怒與不解,認為兩姊妹共同施虐,涉案程度相當,只是檢方未掌握更多證據導致量刑落差。儘管法律無法判處死刑,但家屬仍強調,這樣的惡行應受到最嚴厲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