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布貼文,針對男藝人閃兵事件指出,從法律層面來說,「若病歷、診斷書是假造、變造的,屬於偽造私文書或業務文書」;另外,若是提供虛假資料如偽造病歷,讓體檢機關誤信且登載錯誤結果,可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王至德認為,「雖然目前尚未起訴,不過目前追查的進度,看起來涉嫌的機率不低」。
王至德接著說,兵役算是一個比較公平的制度,只要身體健康,就算是總統的兒子也要當兵,「可是實際上卻是有錢、有管道的人可以透過各種手法逃避兵役」。王至德透露,最早的方法是當兵前送出國,等追訴期過了再回台,或是拜託醫生找出可以免役的疾病、原因,「激烈一點的還有拿掉某根用不到的肋骨就可以不用當兵,以上至少是真的符合免役的條件」。
王至德表示,「現在是直接幫你做好假病歷,讓你不用去當兵」,他認為為了維持兵役的公平性,檢警透過王大陸這條線往下追查也合情合理。最後王至德大嘆,「只是這後面不知道還有多少還沒被查出來的類似事件,不知道是不是該把所有免役的資料都拿出來重新撤查一次」。
另外,媒體人樊啓明在臉書發布貼文指出,藝人逃兵風波中,39歲的阿虎、39歲的威廉、38歲的陳零九、37歲的陳大天都已經超過36歲除役年齡,「據《兵役法》規定,役男於屆滿36歲的那年12月31日除役,就算是閃兵,但只要是36歲以上,超過法定服役年齡,依法就不用入伍當兵」。
樊啓明表示,也就是指上述藝人雖然違反《兵役法》,但他們也無須回役後續教召全免,甚至戰時徵兵也「不用上戰場」;不過,他們還是必須負擔違反《兵役法》以及偽造文書的相關刑責。樊啓明說,「依過去慣例絕大多數都以罰錢緩刑結案,對賺錢相對容易的藝人來說,用錢換自由甚至戰時的人身安全,會不會太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