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媒報導,春川地方法院刑事1部(沈賢根部長法官)於5月16日對被控違反《賭場場所開設等罪》的韓韶禧媽媽(55歲)做出判決。法院維持了原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命令進行120小時的社會服務。
起訴內容顯示,韓韶禧媽媽為了營利,於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間開設了7處賭博場所。據悉,韓韶禧媽媽透過Telegram認識了非法賭博網站的組織成員,並從中獲得了非法賭博網站的連接代碼和店鋪管理員代碼。她利用這些代碼開設了7家提供賭博遊戲的「店鋪」。
韓韶禧媽媽在江原道原州開設了5家非法賭場,並在蔚山和慶尚北道慶州各開設了1家,全國共計運營了7家賭場,透過這些場所獲取收益。這些收益是賭博網站用戶下注總金額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以及用戶輸掉的金額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的總和。
值得注意的是,韓韶禧媽媽在2021年也曾因違反《遊戲產業振興法》而被查獲,並於2023年被處以500萬韓元的罰款。此前,在一審審判中,法院考量到韓韶禧媽媽獲得的利益相當可觀,且除了一次罰款前科外沒有同類前科,以及被拘留過一段時間等情況,因此宣判了有期徒刑的緩刑。
檢察官原本求刑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輕而提起抗訴。然而,抗訴審法庭認為,檢察官主張的抗訴理由在原審中已經得到反映,且原審判決後量刑條件並無變化,因此駁回了檢察官的抗訴。
關於此事件,韓韶禧方面曾於去年(2024年)9月發表官方立場表示:「這完全是韓韶禧母親個人的事情。韓韶禧也是透過新聞報導才得知此事,本次事件與演員本人毫無關聯。」 同時表示:「因非作品而是個人私事帶來不便消息,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