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陸配補件大限將至!6類人可「具結替代」 移民署喊話:不辦將除戶
喪失原籍證明補件期限將至,移民署籲儘速辦理。移民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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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陸配補件大限將至!6類人可「具結替代」 移民署喊話:不辦將除戶

2025/05/21 12:42:00

記者:

李依璇

針對約1.2萬名陸配或其子女尚未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爭議,移民署今(21日)發出最新呼籲,提醒通知對象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補件或提出申請,否則將依法註銷台灣戶籍。對於有實際困難者,官方也已擴大6種可用「具結方式」替代的情形,以及3種可申請「延後辦理」的狀況,請民眾務必把握期限。
要求陸配及子女3個月內提出在陸撤銷戶籍證明政策公布後,引起諸多抱怨,上月一位嫁來台灣30年的陸配張媽媽,帶著患有罕病的24歲女兒樂樂到移民署前哭訴,表示早年就已繳交除籍文件,如今卻被要求再補件,氣得直呼「你政府憑什麼要我跑?」現場一度情緒崩潰落淚,令不少人鼻酸。
陸委會也在4月16日火速回應,將可「具結替代」的類型從原本的3項放寬為6項,包括一、赴陸恐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如政治、宗教因素),二、在中國出生、學齡前返台,從未設籍者。三、因重大傷病、行動不便者,四、自104年起未再赴陸者,五、年滿70歲者。六、屬低收入戶,無資力赴陸辦理者。
20250521移民署。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向1萬2000多名陸配與陸配二代寄出通知書,強調若未在三個月內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將被註銷台灣戶籍。移民署提供
另可申請「延後赴陸辦理」者有3種,包括一、因服刑、兵役、就學、家庭變故、急性病症等事由,於事由消滅後展延三個月。二、因需照顧未成年子女、重大傷病或年長親屬者,可自通知後一年內補件。三、當事人懷孕者,自分娩或流產後一年內補件。
移民署表示,現已開設專屬網頁與查詢系統,供民眾檢查是否須補件,申請方式除親送服務站外,也可透過郵寄或電子郵件辦理。若因其他原因確實難以配合,也請主動向移民署、陸委會或海基會反映。
移民署強調,若民眾消極不配合,將依法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註銷戶籍,呼籲有收到通知者務必留意期限,及早因應,以保障自身在台居留與身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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