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電視台近期捲入性騷擾爭議,引發社會關注。過去曾因校園metoo事件,經監察院調查後被通報為學校不適任人員、且已終身不得任教的戲曲演員李菄峻,被指控疑似由客家電視台新春特別節目的外包承攬團隊台灣梨園戲劇坊私下邀請,在校外指導演員,經調查後,客家電視台於今(23日)發表聲明。
客家電視台聲明全文如下:
一、 客台作為以公共服務為目的之媒體,尊重性別平權,對於不法侵害行為,一向秉持零容忍的態度,並重視與保護參與者的身心安全,致力於提供健全的工作環境。本事件引發的社會關注,客台深感責任重大,也體認制度面的規範仍有精進空間,承諾將持續優化相關防護機制。
二、 客台於知悉本事件後,為釐清真相即刻啟動內部調查,惟因客台為節目案之委託方,係由戲劇坊執行排練、製作等事宜,以致所取得之資訊有限。
為確保公正客觀與公信,3月份公視董事會決議組成之專案小組,乃提供當時現有資料,積極協請主管機關進行跨部會聯繫,並委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對本事件進行全面調查。
三、 專案小組召開會議檢閱相關資料及檔案後,釐清爭點並決定調查程序。經調查後,發現戲劇坊在履約過程,對演出學生參與排練經過之相關資訊並未據實完整告知,使具爭議者得以實際參與而有接觸演出學生之情事。於客台知悉本事件為初步詢問時,亦有刻意隱瞞與誤導,致使客台未能即時掌握正確資訊,此已嚴重破壞雙方信任基礎,客台實難認同此種行為。
四、 依本案製作合約,戲劇坊履約時,負有維護客台形象、聲譽之義務,由於此案已嚴重損及客台形象及聲譽,客台將依合約規定向戲劇坊進行民事究責求償事宜,另研議將戲劇坊於一定期間內不列入客台委製或合作名單。
五、 現正透過相關改善措施,強化客台委製節目之監督機制,鞏固所有節目工作同仁的人身安全保障。已就合作案進行全面稽核,並參酌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於委製合約與徵案招標文件增列「對履約廠商及其履行輔助人之資格限制及違約責任」條款,及廠商於投標或締約前,須出具各參與人員無涉及性別事件之切結書。
六、 客台將持續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委製單位,提升性平意識、強化防範與監督,以回應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