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翼升在Threads發文表示,78歲的邱男一輩子沒考過駕照,卻能毫無阻礙在街上疾駛,在台北市區闖紅燈、暴衝,橫掃行人、機車、公車,最後釀成8人倒地受傷,「把別人生命當作無所謂?」他沒駕照卻在市區中高速飆車,已非一般過失可比。
高齡駕駛又肇事 無照老翁闖紅燈連環撞釀8傷
王翼升認為,除非邱男有合理原因,否則他的行為本質上,是「明知有可能奪人性命,卻依然照幹不誤」,這已經超越過失,是一種「即使撞死人也沒差」的心態。
王翼升直言,邱男並非誤踩油門,而是完全沒有資格開車,但卻還敢開上路,把城市當成試煉場,把人命當成代價,刑法所說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明知可能致死仍放任結果發生」。
王翼升指出,縱使這次事故並沒有造成死亡,也應該依《刑法》第271條「殺人未遂罪」偵辦,不能輕輕放過,這種行為,跟拿著武器衝進人群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