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2日上午10點左右,詹姓女騎士騎乘重機行經南港橋,為變換車道自外側往內側切換3個車道,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當時駕駛休旅車的王姓女子因車速超過時速70公里,且未及時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車頭直接撞上詹女左側車身,造成詹女倒地不起、現場血流滿地,路人見狀緊急報警。
警消到場後,立即將傷者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搶救,詹女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護人員雖極力搶救,仍因前額撕裂傷、疑似左下肢及左踝開放性骨折等多重性外傷,於當日上午11點31分宣告不治。
士林地院審理時,王女坦承肇事,且經警方及中央警察大學鑑定,確認詹女違規變換車道為肇事主因,但王女超速及疏忽注意亦構成次因,需負部分責任。
法院考量,王女當場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輕刑責,另審酌其碩士畢業、在公關公司任職、經濟狀況及死者家屬至今未同意和解等因素,最終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以罰金折抵,未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