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蔡男是漁獲、水產大盤商,今年初購入一艘漁船,透過林男牽線認識賣方,斥資約1000萬元。然而他將漁船資料向漁政機關註冊後,卻發現市價不到200萬,認為「被坑」,心中積怨不平,多次嘗試與林協商都破局。
26日下午4點半,蔡男駕駛賓士前往深澳漁港一間水產行,下車後立即與林男發生爭執,並持預藏的改造槍支,朝林男連開3槍,本要開第4槍,因槍枝卡彈才沒繼續下手。林被打中左肩、手臂及右大腿,其餘店內員工見狀上前壓制蔡男,員警到場後火速將他帶回派出所。
蔡男到案後精神恍惚、供詞前後不一,除了船隻買賣糾紛,又牽扯水產批發、財務糾葛,警方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法院考量蔡男涉案重大、恐有串證或逃亡之虞,且涉犯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昨晚間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