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中國廣東一名女消費者表示,花費200多人民幣(換算約新台幣830元)購買連身泳衣,但穿泳衣游泳時半邊胸部不慎掉出來走光,場面十分尷尬向賣家反映後,賣家回應表示,「親親咱們家泳衣不是專業泳衣哦,只能下水拍拍照之類的。需要專業泳衣您可以看看其他家的呢親親,我們家是海邊度假泳衣」。
對於商家的說法,消費者表示難以接受,她指出在購買時,商品標題、詳情頁面從來沒有標註「不能游泳」,而且200多人民幣的價格,在她看來應該是一件可以正常使用的泳衣,她認為如果不能用於游泳,商家就應該在商品頁面做明顯的提醒。
事實上,實際查看發現這款200多人民幣的泳衣,在留言區已經怨聲載道,不少買家表示,「游泳必走光」、「設計缺陷明顯」等,但商家沒有重視這個問題,也沒有在頁面標註關於「不能游泳」的說明。事實上,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商家也有義務提供商品的真實訊息,此案,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捍衛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