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廣東一名6個月大嬰兒因延誤救醫不幸死亡,韋姓父親不滿向醫院申請賠償,起初只判2萬賠償金,讓他相當不滿,並持續向醫院投訴。
隔日他接到律師電話稱願意幫忙,雖然不知道對方為何有自己的聯絡方式,不過對方稱可以先不收律師費,等到結果出來再談價錢,因此將事發過程仔細說明一番。
韋男指出,與律師見面後和「新諸葛(廣州)科技咨詢有限公司」簽了合約,內容明定賠償金23萬元以上,部分金額將作為諮詢費。
鑑定機構認定醫院延誤就醫,錯過最佳治療時機導致孩子死亡,律師表示賠償金高達79萬,並要求在承諾書下簽名,不過韋男心生懷疑,事後印製銀行流水明細竟發現實際賠償金額為88.8萬元,讓他相當傻眼。
除此之外,鄧律師不僅謊報金額,期間未經同意私自轉帳多次,將兩筆4.9萬、1筆54萬元轉入自己帳戶內,事後更要求重新簽訂協議,明訂律師費55.5萬元,甚至說道「醫院最多只賠償30多萬,其餘的錢都是憑本事拿的」,讓他相當不滿。
然而,鄧律師事後再轉帳8.3萬元給韋男,律師總共獲得55.5萬元律師費,韋男最終只拿到33.3萬元。
一名律師批評,風險代理收費最高限額是18%,若以本案為例,賠償88.8萬元依規定最高只能收費16萬元,但律師實際收取55.5萬元,高達62.5%的比例遠遠超過法定上限。
律師指出,此案在「代理類型」上也有爭議,律師稱非風險代理,卻取「先服務後收費」模式,不遵守相關比例限制,在合約上涉嫌造假、隱瞞關鍵資訊,且主動聯繫當事人也可能涉及不正當承攬業務,種種行徑顯示已構成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