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7歲少女衝男友家遭勸離!警衛竟威脅「不照做就報警」帶到地下室性侵
北市陳姓警衛威脅少女性侵。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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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7歲少女衝男友家遭勸離!警衛竟威脅「不照做就報警」帶到地下室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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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4:36:00

編輯:

吳宜錡

「不照我說的做就報警」!北市某社區一名陳姓警衛2023年3月18日時,見17歲少女為挽留感情,不聽父親反對衝往男友住家請求見面,少女欲寫信留言給男友也遭到拒絕,警衛趁少女情緒低落,趁勢威脅少女跟著他走,否則將報警處理;未料警衛竟至大樓地下室廁所性侵少女,直到少女表示會將一切告訴警察,警衛才停止動作。事後少女及父親也將警衛告上法院。
2023年3月18日上午,北市一名17歲少女不顧父親反對,獨自前往男友住處請求見面、試圖挽留感情,男友不斷拒絕,更請警衛到場勸離,女子欲寫信溝通也遭到阻止;未料,陳姓警衛竟趁勢威脅少女「不照我說的做就報警」,將少女帶至社區地下室廁所性侵。
警衛搓揉少女胸部、口交,直到少女說「你可以報警,我會把剛剛這些事一起跟警方說」,警衛才停止行為,讓少女離開;事後少女致電向友人哭訴,幾個月來也無法正常入睡、出現情緒焦慮、憂鬱情形,告訴父親真相後,2人決定上法院提告。
偵訊過程,少女向檢警明確畫出案發現場細節,經調閱監視器確認2人確實進入社區地下室,少女友人出面作證時,指出少女曾說明之事發經過;警衛也坦承犯案。
檢方表示,警衛趁勢威脅少女、利用自身龐大身軀及力氣,向少女施壓,即便少女過程中並過多掙扎,甚至配合動作,應為自保心理所致,已違反當事者意願之性行為;因少女僅17歲,檢方將其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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