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李女15歲在父親安排下嫁給鄰村的張男,在生了4個兒子後,2人補辦了結婚登記。不料,女兒不甘這樣生活下去,便在2022年離家出走,同年4月向曹男隱瞞了已婚身分談戀愛。李父得知曹男願意支付高額聘金後同意兩人交往,並在2023年租2房分別假裝為女方娘家以及陪嫁房,還雇傭多人冒充家屬、伴娘來辦婚禮,騙取曹男的彩禮錢、聘金及「五金」首飾財物。
然而父女2人食髓知味,開啟了「職業騙婚之路」,假稱女子有全款房以及在上海開辦工廠,李女接連與申男、范男、趙男訂婚或結婚。最後,趙男發現女子說的全款房實際是承租房,驚覺受騙提告。經警方調查,父女2人透過騙婚詐得的聘金、彩禮、首飾高達100萬,最短騙婚週期才14天。
法院審理後認為,父女2人有目的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透過婚姻來騙取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指李女為犯意發起人及主要贓款獲得者;李父積極參與詐騙,主動索要彩禮、在市場雇傭人充當家人以及獲得部分贓款,2人皆為主犯。法院考量李女到案後如實呈供屬自首,可從輕發落,最後依詐欺罪判處父女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處罰金,還要共同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