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院裁定書,NONO一案自113年11月起即被限制出境、出海,原措施將於本月24日屆滿,法院近日開庭,給予NONO及其律師陳述機會。NONO當庭表示「沒有意見,不會出國」,辯護人則認為被告並無潛逃可能,應無延長必要。不過,合議庭認為,基於人性本能趨吉避凶,當事人面臨重罪追訴,難保不會產生出境脫逃的動機。
裁定中指出,且NONO所涉強制性交未遂罪,經一審認定罪證成立、判處2年6月徒刑,犯罪嫌疑重大,仍具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未來審理與執行順利進行,法院認為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是必要手段,並未違反憲法保障的居住與遷徙自由。
回顧案情,NONO案件起於2023年臉書爆料,陸續有多名女子控訴遭其性騷或性侵,檢方偵結共認定7起不法。士林地院歷經不公開審理近一年,今年5月宣判僅「車內未遂案」罪成,其餘因證據力不足均判無罪,檢辯雙方不服上訴,全案持續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