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該名男警4年前與一名女警短暫交往,兩人曾於台北市東區某旅館發生性關係,不料男警竟暗中用手機偷拍女警全裸性愛過程,還刻意以「第三人稱視角」拍攝,捕捉女方表情與各種體位細節,包括傳教士、後入式與口交等。兩人雖然分手,但男警心術不正,竟暗中剪輯成13分46秒「精華版」,變本加厲地四處販售。
更惡劣的是,他不僅將性愛影片與女警過去在Instagram、Threads等社群上的生活照混剪,還自製猥褻廣告,打出「超越爆乳夏總CEO的神作」、「職業是人民保姆,居然是隻白虎母狗」、「屁股翹高高等人操」等下流字眼,甚至自封「小澤年度力作」,以3000元價格放在Telegram群組「內鬼」與論壇「小圈子」販售,還標榜限時一週銷售,估計至少賣出百份、獲利逾30萬元。
女警直到有陌生網友私訊提醒,才驚覺自己私密畫面被外流,在友人協助下取得畫面截圖後憤而報案。警方循線調查,於去年6月南下台中男警任職的分局搜索,當場查扣手機、隨身碟、行動硬碟與遠程無線攝影機等證物,證據確鑿,將其移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認為,被告身為人民保姆,卻惡意偷拍性影像、再加工羞辱行銷牟利,行徑不但違法,已嚴重損害警界形象與公眾信賴,依違反《刑法》妨害秘密、性私隱及猥褻影像三罪將他起訴,並痛批其知法犯法、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警方內部人士透露,該名男警長期以健身網紅自居,私下品行早有爭議,如今爆出偷拍販色醜聞,恐難再回歸執法崗位,「這樣的渣男警察,不關進去根本對不起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