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於昨天下午5時45分,當時正值通勤尖峰時段。黃男原與前女友相約搭車,未料黃母趕到現場後3人爆發激烈爭執。目擊者表示,黃男突然從背包抽出15公分長水果刀,嘶吼「找死」後撲向黃母,刀鋒直刺其左頸動脈位置,黃女見狀伸手阻擋遭利刃劃傷食指,現場血跡噴濺,乘客驚慌走避。
警方調查,黃男去年因對前女友施暴,遭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騷擾。此次竟無視禁令攜刀赴約,更在人來人往的車站大廳行凶,所幸鐵路警察3分鐘內就趕抵制伏黃男,緊急將頸部撕裂傷的黃母送醫,縫合後無生命危險;黃女手指傷勢經包紮已出院。
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以黃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強制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黃男,傍晚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