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朱女在投票前於現場喧嘩,批評排隊動線不佳,後續將行動電話放置保管區,投票後自行取回,但她質疑選務人員未主動提醒取回手機,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警方表示,當時在場的主任管理員當下紀錄朱女陳述意見,但對方仍情緒激動,要求選務人員至校門口查看動線是否設置不當,在場的永和派出所副所長江文宏考量其行為已影響選務人員選務作業,因此口頭勸導若再有激進行為,需將其帶離,隨後朱女及自行離開。
至於朱女提出投票所動線設置及選務人員未提醒投票人取回保管物一事,已由主任管理員紀錄,後續向永和區公所選務中心提出建議及依權責處理,警方已再次通報警衛人員應依法行政、行政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