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母親去年年底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麥當勞李姓男主管多次在店內性侵女兒,起先擔心會丟失工作而忍住,最終還是選擇報警並向公司申訴,最終扛不住心理壓力走向輕生。根據報案內容,李姓主管半年內性侵少女6次,首次發生於2023年1月,少女在員工休息室更換衣服被李姓主管看見,隨後強行進到更衣室內伸出狼爪;第2次於2023年3月,少女於店廚房後方丟棄回收物品,要返回大廳時李姓主管跟隨在後,把門抵住不讓少女回去,再次伸出狼爪;第3次2023年5月,少女載貨物間要離開時經過李姓主管,卻被主管拉到監視器死角強吻、觸碰;第4次同樣於2023年5月,少女請李姓主管幫忙找雨傘,主管對她伸出狼爪外還槍拉少女手去觸碰主管身體;第5次2023年6月,李姓主管前往少女租屋處並在機車上等候,少女接近時主管對她下手;最後一次2023年的7月,少女在樓梯間遇到李姓主管,當下少女差點遭到性侵,因主管聽見有員工要下樓的聲音才停止行為。
去年5月本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今年1月時也傳喚少女母親等人到庭,士林地檢署4月7日偵查終結不起訴;少女父母因不服結果透過律師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表示於5月2日收到家屬書狀,審查相關事證後認定一審偵查有不完備之處,9日將全案發回士林地檢署要求繼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