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2015年至2019年間涉嫌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吸金高達22億元,一審被判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他原本以4000萬元交保換取免羈押,限制居所,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高雄高分院原定本月13日開庭,準備討論是否對徐實施電子監控,不料他卻在開庭前失聯。據了解,徐少東9日清晨留下親筆家書後,駕駛朋友的千萬賓利離家,車輛後來被發現在高醫停車場棄置,他本人則消失在愛河一帶,警方調閱監視器仍未掌握確切行蹤。
17日晚間,徐少東的兒子向警方表示,父親曾主動聯繫,聲稱「人在日本」投靠友人,不過警方高度懷疑為聲東擊西的障眼法,持續擴大追查。
除了本案,徐還另涉《國安法》與《偽造文書》等案件,遭橋頭地院裁定保安處分,必須每週一到派出所報到。警方收到他失聯的報告後,已申請拘票,但拘提無果,法院也正式對他發布通緝。
高分院指出,13日開庭當天,通知徐的保證人到場說明,家屬坦言聯繫不上徐本人,法官最終裁定沒收4000萬元保證金,保證人也未提出異議。全案後續將持續追緝徐少東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