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主權基金應成為國家戰略工具 而非為政績放煙火
主權基金若要成立,必須立足於國家生存與產業轉型的戰略思維,而非淪為短期政績手段。圖片取自總統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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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主權基金應成為國家戰略工具 而非為政績放煙火

2025/05/27 06:40:00

林靖凱/現職公務人員
賴清德總統於5月20日發表就職週年演說,強調台美經貿互動,並宣布政府將成立主權基金,由政府主導、民間企業協同,布局AI時代的全球關鍵市場。筆者碩士論文即探討主權基金成立因素,對此制度有較深入的研究,謹提出幾點建議,供政府參考。
主權基金最初的設立目的,在於有效管理外匯存底,避免資源閒置。尤其對於產油或礦產輸出國而言,面對不可再生資源的出口,將其帶來的收益外匯投入主權基金,以利滾存收益,確保後代仍可永續共享天然資源紅利。
隨後,部分出口導向、擁有大量經常帳盈餘的國家,則另闢「戰略型」主權基金路線,藉由投資金融、電信、科技、能源等領域,取得技術與影響力,超越純粹商業報酬最大化的目標。典型案例包括新加坡的淡馬錫、中國投資公司與韓國投資公司。
從賴總統的表述可推斷,台灣可能效法淡馬錫模式,以海外投資促進本國產業升級。但此方向在推動前需審慎評估以下幾點:
一、戰略型基金非主流模式,政治風險高。淡馬錫模式雖具典範意義,但多見於民主制度較不成熟的國家。在當前全球本位主義升溫、國安意識提高的大環境下,此類入股他國關鍵產業、取得技術的做法,易引發被投資國的疑慮與抵制。
二、資金來源須穩健規劃。台灣並非IMF會員,無法動用特別提款權與可向IMF無條件動用之資金,且面對中國威脅,龐大的外匯存底需預留應急空間。因此,主權基金資金宜透過政府發債或編列預算購匯而來,避免削弱外匯安全網。
三、基金目標須聚焦產業升級與國家戰略。可聚焦如軍工、關鍵科技軟體等民間較難投入的領域。另可收購海外能源企業,強化能源安全;或於東南亞設立職業訓練機構,培育符合台灣需求且融入台灣文化的移工,補足勞動力缺口。
四、可考慮改造現有基金架構。例如調整國發基金架構,增設海外投資部門,不僅法制門檻較低,也有助整合人才與資源,取得更大的綜效。
五、制度設計需重視問責與透明。主權基金為公共資產,須有完善的治理架構與資訊揭露機制,防止淪為政治酬庸或利益輸送工具。
當前台灣正面臨嚴峻的地緣政治挑戰,主權基金若要成立,必須立足於國家生存與產業轉型的戰略思維,而非淪為短期政績手段。若缺乏整體規劃與制度設計,終將流於煙火式花費,甚至成為裙帶資本的提款機,誤台灣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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