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一審判決宣布2週後,士林地檢署不服,今天針對無罪部分提出上訴。
13日士林地方法院公布判決理由,法官指出,NONO為知名藝人,在演藝圈佔有一席之地,但他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利用女性後輩對其身為演藝圈前輩之信任而放下戒心答應其邀約載送回家,過程中已違反對方意願方式,對她強制性交未遂,造成女生心中陰影難以抹滅。
至於其他涉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或強制性交未遂罪,法官認為,受害女子分別指訴自己遭NONO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或強制性交未遂,但均未目睹被告對其他人的行為,不能互為補強證據。且部分受害人陳述部分有瑕疵,與客觀事證不符,又沒有其他補強證據足以佐證,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因此將這部分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