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新增5月1日勞動節、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小年夜等4天國定假日」合計共5天新增假。
總統府今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告實施新增的「4+1」國定假日,即5月1日勞動節,以及外加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光復節)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
因今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公告,人事總處指出,將依三讀通過的條例重行公告2025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明年度辦公日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