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邊守護丈夫卻發現婚外情!人妻怒告小三獲賠10萬
根據判決書,新北一名龔姓人妻在2001年4月1日與林姓男子結婚,夫妻倆共同生活20餘年,育有2名子女,然而林男在去(2024)年8月7日因癌症住院,龔女對丈夫依舊不離不棄,全程照顧住院的丈夫,但林男仍在同年9月20日病逝。不料,龔女在整理林男的遺物與手機後,竟發現丈夫與一名公司女員工萍萍(化名)之間的大量曖昧訊息。
透過LINE對話記錄可見,林男稱呼萍萍為「老婆」、「乖老婆」,多次提及的程度甚至讓外人誤以為這位小三才是林男的妻子。不僅如此,龔女從LINE記事本紀錄發現,2人至少從2009年開始這段婚外情,記事本上記錄的內容充斥性暗示與挑逗,例如以「嘎嘎」來代稱情事,雙方還做了減重賭約,只要瘦身成功,就能「當女王嘠嘠100次」或「當色國王1年」,其他賭約還包括勝者可以被輸家「在車上舔15分鐘」、輸家要在外頭露出私密衣物等,尺度頗大。
龔女最後決定將萍萍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萍萍則抗辯稱,林男長期以主管職位施壓,並有性騷擾言行,還稱與龔女是開放式婚姻關係,不時就對她騷擾,她只是為了職場安全才配合LINE記事本記錄上述內容,與林男並無戀愛或性關係,至於「看那些怪嘎嘎」、「色姊姊」、「乖老婆」等語,均為林男個人所述,她都沒有明確回應或使用類似曖昧、伴侶性質的詞語。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此案後,認為林男和萍萍的LINE對話、貼圖、稱呼如「老婆」、「愛你喔」等皆為雙方互動,非單方面,而且LINE記事本所記載的性愛遊戲條件及曖昧語言,明顯超出同事及雇主關係,對話內容顯示萍萍並非單純敷衍或被動。
另外,若萍萍遭到林男性騷擾,應向主管機關申訴,但萍萍都未有相應行動,認為2人互動具自願性,最終認定雙方有逾越普通社交行為的不正常交往,侵害龔女婚姻幸福與配偶權,判處萍萍須賠償龔女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