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紅星新聞報導,中國安徽省兩名銀行經理在與貸款客戶辦事後,到一家麵館享用午餐,兩人並接受客戶的請客,不過該頓午餐被銀行發現,表示違反銀行規定,將兩名銀行經理各罰3千人民幣(約新台幣1.2萬元),至於銀行行長則連帶被罰1千人民幣(約新台幣4千元)。
根據該銀行規定,與客戶用餐違反了《員工行為負面清單》中「不得參加管理服務對象組織的可能影響履行職務的宴請」,銀行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警示全行」,該兩名經理不僅被罰錢外,還需繳交檢討報告。
有行員表示,銀行均有規定不得與客戶發生利益往來,若交易額度小則罰款通報,若與客戶交易額度大,可能直接開除。紅星新聞指出,該區域麵店人均消費約15人民幣(約新台幣62元),雖然尚不知道兩名銀行經理與客戶用餐目的,不過因此遭扣薪水,也讓其他行員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