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5歲陳姓男子,5月底在三重家樂福用數位相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結果居然忘記關閃光燈,被害人發現後報警逮人,警方在相機內查獲被害人遭偷拍的影像,當場將他逮補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依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上月27日下午5點多,陳男在三重家樂褔內,發現1名穿著短裙的女子彎腰在冷凍生鮮商品區選購食品,竟然「凍袂條」,直接拿出身上攜帶的數位相機蹲在女子後方,拍攝該女子的大腿及裙底風光。未料,陳男在偷拍時,竟然忘記將數位相機的閃光燈關閉,該女子發現後方有閃光,轉頭發現自己遭到偷拍,立刻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於陳男的相機內確實查獲偷拍影像,另調閱家樂福監視器佐證陳男偷拍行為。陳男接受警方偵訊時,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依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