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修法限縮監委資格 林濁水提2建議:立院封殺監委人事案、總統不提名
台獨理論大師、前立委林濁水說,現在的監察院早已不是孫中山設想的監察院。(圖/翻攝林濁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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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修法限縮監委資格 林濁水提2建議:立院封殺監委人事案、總統不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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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55:00

記者:

鄭宏斌

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廢除監察院的修憲提案,國民黨立委也提案修法限縮監委資格。對此,前立委林濁水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藍營立委的修法是「頭腦不清楚」的方案,現在的監察院早已不是孫中山設想的監察院,他提出2點建議,只要立法院多數立委封殺監委人事案,或是總統不再提名,就可限制監察院功能。
林濁水說,藍營說廢除監察院修憲很難,所以要修法限制監察委員資格當作替代案,「這是頭腦並不清楚的方案。」
林濁水指出,念過原版三民主義和五五憲草,一定知道現在的監察院已經沒有「非我不可」的「核心權力和功能」,那些功能已經幾乎99.9%移到行政院、立法院而有所安頓;至於審計部,憲法早規定行使審計權時不只排除監察院的干預,尚且反而要和立法院銜接,「監察院早已不是孫中山設想的監察院了」。
對於要限制監察院的功能,林濁水認為,只要立法院多數立委有志一同,像當年封殺前總統陳水扁提名的全部監委,或封殺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11名監委就可以;或是,監委任期屆滿,在「修憲前」總統不必提名,如果提名,做成名單不予審查的決議就好。
不過,大法官會議曾在2007年8月15日做出「釋字第632號」解釋,認為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是違憲的。大法官指出,「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引發本件解釋之疑義,應依上開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理。」
對此,林濁水在文章下方留言處補充說明,釋字第632號解釋文說:「監察院係憲法所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之國家憲法機關,為維繫國家整體憲政體制正常運行不可或缺之一環」,這根本睜眼說瞎話,瞎話只會傷害憲法尊嚴,阻礙國家進步。
林濁水也嘲諷指出,至少說「若沒有監察委員,雖國家可以繼續正常運作,綜毫沒有負面影響.甚至反而可免酬庸之譏,但仍需給孫中山面子,給憲法條文面子,依規定提名較為穩妥。」才誠實。無論如何,大法官示範說空話假話不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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