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團後打工維生
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26刑事部今針對泰一在內,共三名被告,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特殊準強姦罪),舉行首次公審。身穿全黑服裝的泰一,向法官表示,「我原本是藝人,目前已被團體與經紀公司除名,現在靠打工維生。」律師也補充,「他目前僅在熟人的餐廳幫忙。」
檢方則對泰一等人求處7年有期徒刑,並下達10年限制就業令與教育命令。檢方指出,「案發後長達2個月,警方展開追查與搜查後,被告才向警方遞交自首書,這已違背了自首本意,難視為真正自首。」但辯方主張本案為「突發性犯案」,並非有計劃的犯罪,泰一等三人已當庭承認起訴內容。
而在最後陳述中,泰一表示,「對於造成受害者極大傷害,我感到萬分後悔與愧疚,也對所有因此感到失望的人致上最深歉意。若能獲得從輕量刑,我將此視為人生最後一次機會,努力重新做人,做些對社會有幫助的事。」
泰一涉嫌在去年6月與2名友人一同性侵一名醉酒女子,遭檢方依「特殊準強姦罪」起訴,南韓警方在接獲報案後,過了2個月才於去年8月傳喚文泰一接受調查,9月將案件送交檢方,泰一當時以「健康不佳」為由,並未接受警方問訊。
立案隔天開直播被罵爆
且泰一在被立案的隔天,仍照常開直播與粉絲互動,甚至出席了去年8月舉辦的NCT 127粉絲見面會,遭網友批評毫無悔意。對此,SM娛樂在確認涉案事實後,隨即宣布他退團,並與泰一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