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0日通過國民黨團提案的《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義務役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志願役則每月齊頭式加給3萬元,並明定戰鬥部隊加給、地域加給及超時加給,法案於明年元旦上路。李慧芝昨天說明,上週四、19日已經收到法案函文,正由政委跟專家學者對條文中違憲爭議審慎評估下一階段救濟手段。
依照規定,行政院須在收到函文10天內提出覆議,期限是6月28日。然而,總統府今天傍晚發布總統令,公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7之2條及《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第6條修正條文。亦即表示,行政院確定不提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