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喜歡衝撞你」露骨對話成證據!人妻怒告小三求償
根據判決書,台北市一名潘姓女子2021年10月25日與丈夫阿國(化名)正式登記結婚,沒想到阿國早在此前就已劈腿,還早在結婚前夕仍與女同事麗麗(化名)維持曖昧訊息往來,最後被潘女抓包。麗麗當下也有向潘女道歉並承諾不再犯,也會和阿國保持距離。
只是麗麗明明知道阿國已是有婦之夫後,卻仍與對方不斷互傳露骨訊息,當阿國傳送「好喜歡衝撞你喔,抱歉又害妳這麼濕」、「我也愛你」等語,麗麗也回傳「我就是為你濕的啊」、「寶貝早安」、「我覺得我開始會瘋狂想你了」等,甚至傳了性愛影片,結果這段婚外情再度被潘女抓包,也氣得潘女提高求償80萬元。
對此,麗麗表示,與阿國的對話紀錄是阿國結婚前的訊息,並無侵害潘女的配偶權。至於傳送「我想上你」的訊息只是誤傳,而她過去向潘女坦承「中午時間去開」一事,是因潘女疲勞轟炸誘導下所傳送,實際上並無與阿國發生踰矩行為。
不過,阿國在庭上證稱與潘女結婚後,與麗麗發生過至少4次性行為,都是在公司附近的旅館,且與麗麗的對話記錄中提到開完會後「在中午休息時間去開」一事就是指開房間,後來也有發生性行為,直接打臉麗麗的說法。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麗麗與阿國共同構成侵權,且不倫行為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情節重大,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信賴與安全,也的確導致潘女精神確受損害。法院考量麗麗與阿國的密切交往程度、對原告造成精神上痛苦程度、身分、地位、工作、學歷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麗麗需賠償潘女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