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今聲明指出,街口金科公司與泰山公司針對返還投資款案件訴訟,目前尚在二審程序,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公司將全力配合法院程序,盼司法還我公道。
聲明表示,關於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街口金融科技與泰山公司是在2023年5月6日簽訂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信息直到5月8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此與事實不符。
在股東持股登記之爭議部分,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公司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公司處理,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街口金科公司表示,關於查證義務與董事會流程,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亦非必要條件。
另有關於董事會合法性爭議,簽約當時,泰山公司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迄今方稱董事會違法欲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聲明最後表示,一審法院未審酌事實全貌,即做出如上判決,已引起重大爭議,街口將持續全力配合法院程序,堅持真相,相信司法最終會還我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