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返還36億遭泰山假執行驚傳吃「龜苓膏」 街口回應了 
街口公司今發出書面聲明回應36億元投資款假執行案。董孟航攝

|即時

被判返還36億遭泰山假執行驚傳吃「龜苓膏」 街口回應了 

mirror-daily-logo

2025/07/03 18:01:00

記者:

王吟芳

泰山(1218)前董事長詹景超任內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需返還泰山近36億鉅款,但法院啟動假執行強制執行程序,竟發現街口金融科技名下相關帳戶「近乎歸零」。對此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發布7點聲明指出,返還投資款訴訟已上訴二審審理中,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街口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相信司法最終會還街口公道。不過,該聲明中並未對公司多個帳戶遭清空疑雲做出任何說明。
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今聲明指出,街口金科公司與泰山公司針對返還投資款案件訴訟,目前尚在二審程序,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公司將全力配合法院程序,盼司法還我公道。
聲明表示,關於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街口金融科技與泰山公司是在2023年5月6日簽訂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信息直到5月8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此與事實不符。
在股東持股登記之爭議部分,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公司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公司處理,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街口金科公司表示,關於查證義務與董事會流程,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亦非必要條件。
另有關於董事會合法性爭議,簽約當時,泰山公司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迄今方稱董事會違法欲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聲明最後表示,一審法院未審酌事實全貌,即做出如上判決,已引起重大爭議,街口將持續全力配合法院程序,堅持真相,相信司法最終會還我們公道。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