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審理期間,劉彩萱、劉若琳的辯護律師遭到網友質疑「為何不讓她們認罪就好」直言律師要幫他們辯護脫罪簡直「沒有良心」「惡魔」引發討論,對此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9日發出聲明。
全律會表示,針對近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剴剴案件」,呼籲社會大眾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維護其審判空間,並正視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的專業角色;聲明指出,無論律師擔任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皆是依據法律規定協助當事人行使權利,是保障程序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全律會強調「社會各界應給予尊重與理解,而非以偏頗觀點加以質疑或汙名化」表示唯有冷靜理性的司法環境,才能落實國民法官制度的初衷,深化全民法治信念。
台北律師公會也發出聲明,強調當事人享有委任律師的權利,這是民事、行政、刑事訴訟皆然的基本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更保障被告受律師有效協助的權利,以確保正當法律程序和發現真實;並表示律師基於自治自律之獨立性精神,以保障人權、捍衛制度所展現之訴訟行為,實不應受到謾罵、羞辱與威脅,北律並表示支持所有會員依法行使律師職務之權利,以實現律師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正義之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