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男(27歲)與甘女(23歲)婚後育有一女一子,去年6月離婚,孩子由甘女照顧。去年8月22日凌晨,兩人在台中市東區租屋處,替女兒慶生後返家,甘女陪女兒入睡,廖男則在和室照顧10月大男嬰。
凌晨4時許,男嬰疑似因長牙不適哭鬧,廖男竟氣憤失控,對脆弱的嬰兒施暴,包括掌摑臉部、倒吊大腿、塞入木箱強逼罰站,甚至抓頭猛撞地板,施虐過程令人髮指。
檢察官率法醫相驗後指出,男嬰身上多處瘀青與皮下出血,最大傷處長達13公分,重傷導致顱內出血合併橫紋肌溶解,最終死亡。
甘女聲淚俱下表示,案發當天她熟睡未察異狀,事後才驚見兒子發黑失去生命跡象,痛心表示兒子連一聲「媽媽」都來不及喊出,就這樣離開人世。
檢方偵結認定,廖男明知男嬰年幼脆弱仍施以暴力,涉犯對兒童重傷害致死罪及凌虐致死等重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讓無辜小生命的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