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陸委會新令釋,若台灣民眾在中國設有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定義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或「定居證」(台胞證不在此限);國台辦昨(30日)則怒轟「民進黨搞綠色恐怖!有定居證不等於已取得大陸戶籍!」。今(1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則再度回應:政府會繼續注意與反制。

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兩岸戶籍採單一制,台灣民眾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取護照,否則將失去台灣戶籍、身分;陸委會新令釋,包括持有「定居證」都將被剝奪台灣身分。(陸委會說明,因為申請「定居證」的用途是辦理戶口登記,就意味著接下來要拿身分證,是連續動作,因此認定違反《兩岸條例》。)
對此,昨日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怒轟「賴清德當局故意混淆各類證件,要恐嚇阻撓台胞申領各類證件、製造綠色恐怖,並阻撓兩岸同胞走親,賴清德在島內關門搞台獨。」朱鳳蓮指出,大陸為台胞制發台胞證、居住證、定居證行之有年,而各證件的功能其實大不相似,並一一介紹。
- 台胞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是台灣居民往返大陸必須辦理的證件。
- 居住證:滿足台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台胞證、居住證是為了便民利民,而申領這兩種證件都不需要具有大陸的戶籍。
- 定居證:發放給已被批准來大陸定居、落戶的台灣居民,是短期持有的一種「臨時性」過渡性證件,且「台胞持有定居證,不等於已取得大陸戶籍。」
針對朱鳳蓮的言論,今日稍早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回應「中共現在利用各種證件,混淆台灣人民的身分認同,所以他們的作法,政府必須注意和反制,不管是定居證或居住證明,政府都需要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