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狠殺女友垃圾袋裹屍 棄屍還帶死者5歲女兒同行
王男殺害女友後帶著死者5歲女兒一同棄屍,一審遭桃園地院依傷害致死判處11年、遺棄屍體判處2年10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有期徒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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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狠殺女友垃圾袋裹屍 棄屍還帶死者5歲女兒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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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55:00

記者:

呂健豪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因與鍾姓女友發生爭執,盛怒之下持香氛玻璃罐重擊女友頭部多次,造成鍾女頭部重創死亡,犯後用黑色垃圾袋裹屍,利用橘色塑膠桶搬運上車後,載往桃園龜山山區埋屍,但他棄屍過程竟還帶著死者5歲的女兒,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判處11年、遺棄屍體2年10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3年。
去年8月某日清晨,王男因家庭開銷、鍾女女兒學費等經濟問題,與女友發生嚴重爭執,不料王男理智斷裂,竟拿香氛玻璃罐多次重擊女友頭部,導致其頭部受到重創,約1小時後死亡。
王男犯後擔心被室友發現,所以用黑色塑膠袋裹屍,再以橘色塑膠桶將屍體搬運至住處地下停車場,然後帶著女友年僅5歲的女兒一同前往龜山的山區埋屍。後來因室友不斷追問鍾女下落,而王父在得知兒子犯下大錯後,勸他出面面對,王男才向警方自首。
檢警偵辦後,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及棄屍等罪起訴王男,該案經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法官雖認為王男行徑惡劣,但審酌他主動自首並以賠償被害者家屬60萬元,顯具一定悔意,因此傷害致死判處11年、遺棄屍體判處2年10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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