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2分局透露,該詐團以「虛擬貨幣投資」話術行騙,嫌犯先透過LINE群組鎖定獵物;一名C姓被害人被「高獲利、低風險」的投資方案誘惑,加入群組,先被騙走135萬,而詐團食髓知味,謊稱只要再繳交99萬元,就可以領回高額獲利,C男瞬間清醒,向警方報案,並佯裝上當,配合警方到該詐團據點抓人。
警方上門時,發現該詐團與其他躲在公寓大樓裡,見不得光的「機房」不一樣,為了取信被害人,該詐團在台中市中清路某商辦大樓承租辦公室,佯裝是合法的虛擬貨幣交易商,且場地佈置與工作人員,比照一般公司行號,作息也相同,「員工」必須打卡,見紅就休,還放颱風假,若沒有掌握證據,真會以為此處是合法商業機構。
辦案人員逮捕李姓詐團幹部(36歲),查出他負責與被害人接洽、安排會面,再由郭姓車手(22歲)出面扮演投資專員,向被害人收取贓款。當警方展開搜索時,碰上第2名被害人,正興沖沖到該「公司」準備面交66萬「投資款」,警方即時阻詐,而此女之前已經被騙43萬元;另,警方在嫌犯桌上查扣一張被害人資料,火速通知對方切勿匯款,並請他到場指認,同時查出此人已經損失42萬。
目前警方依詐欺、洗錢等罪嫌,將李、郭2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聲押獲准。警方強調,根據《洗錢防制法》新規定,自去年十一月起,未合法登記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不得提供相關服務,投資虛擬貨幣務必查證對方是否合法合規,切勿輕信「高報酬、低風險」話術,以免血汗錢成詐團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