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余女與簡男於去年3月交往,但簡男於4月及提出分手,余女因此心生不滿,謊稱自己已經懷孕,企圖要求復合未果後,竟然1人分飾多角,先以暱稱SaSa的LINE帳號傳送恐嚇簡訊,包括「我就在你機車上等」、「可以我們一起死」等內容。
後續又以Tina Chen的臉書帳號、暱稱方昇的LINE帳號佯裝是自己親友,傳送「你真的要做好我們隨時突擊的準備餒」、「萬依死在你家外面怎麼辦」、「你家公寓哪很好進去」、「我姊出事你們就是欠命還命」、「今天我打斷你一條腿賠你一筆錢如何」等訊息恐嚇簡男。
此外,余女還在5月間,在三重商工地下停車場找到簡男的機車及小貨車,並於2車上安裝GPS追蹤器,因而得知簡男為了躲避騷擾,前往借助友人住處,於5月中旬前往簡男友人住處周邊盯梢、堵人。
簡男對於自己行蹤持續被余女掌握而起疑,認為自己遭到監控,將車輛送往檢查後發現機車及貨車都被裝設GPS追蹤,因此向警方報案提告,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察官認定余女涉犯恐嚇、妨害秘密、《跟騷法》等,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