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田男第一次坐牢被釋放之後一心想著報仇,所以又持刀跑去追殺大嫂,這時有個見義勇為的劉姓男子出手相助,沒想到田男已經六親不認,順手就把劉男給殺死了。
潛逃20年後,田男於2002年2月在租屋處被警方逮捕,2022年11月15日,他的案子一審判決,田男已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田男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經查,田男刑罰執行完畢後,在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應該要從重處罰。田男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田男大嫂的兒子說,每次母親聽到這件事情,壓力都很大,「這個事情對她傷害很大。」田男的哥哥則說:「說句心裡話,我也想他是死刑,如果判決死刑立即執行,也是他罪有應得,我老婆不用再擔驚受怕他出來報復。」他還說,對於見義勇為卻被殺害的劉男,心裡也很愧歉,「我們也欠著劉家人情,心裡過不去這個坎,很難過也很同情。」
被捅死的劉男身亡後,村民們幫他寫了見義勇為申請書,幫他取得了「雲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劉男的兒子說,父親罹難前是村幹部,印象裡對外人比對家人好,為村裡修了自來水和第一條農業公路;為了救人,又獻出寶貴的生命,自己受到父親影響,也做到見義勇為、熱心公益,要將父親的精神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