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兩人相戀後住在太原,期間阿娟多次提出分手,均被男友以自殘的方式挽留。法院審理發現,女友曾依阿強要求,用筷子劃傷他的胸部,也曾使用點燃的塑膠湯匙,滴燙男友的腹部、腿部構成輕傷。
在6月5日晚上,阿強又因為女友提出分手,用頭猛撞牆造成口鼻流血,試圖挽留這份感情說「寶寶你要不打我吧」。不料阿娟真的動手,抓住男友的頭髮猛往牆上砸4、5下,之後阿強又自行撞牆數次後倒地昏迷。
女友見狀趕緊找來鄰居幫忙,把男友送醫搶救,最終急救無效死亡。經警方鑑定指出,阿強頭部與接觸面積大且平整的鈍器多次作用,導致嚴重顱內損傷死亡。
阿娟供稱,自己本來特別反感阿強自殘,又不喜他嫖娼、說謊,對他已厭惡到了極點,當時男友還說「寶寶你要不打我吧」讓她心裡一怒就抓著他往牆上撞。法院根據犯罪事實,再加上阿娟羈押期間曾與室友衝突致人二級輕傷,判處11年有期徒刑,經上訴二審後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