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山林公司對策略性投資人私募發行普通股時,涉嫌私下找親友、員工認購股票,但卻隱匿事實,等到股票封閉期解鎖後,愛山林再用申報買賣、相對成交等方式買下,一系列行為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台北地檢署兵分多路搜索,帶回祝姓董事長等18名被告,稍晚將移送複訊。

愛山林於2013年10月21日發布重訊,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1.2億股,每股認購價格6元,截至2013年10月21日止,收足股款計2億5560萬。
檢調獲報,愛山林肥水不落外人田,找親友、員工等自己人,以2折價格認購該公司發行的新股,但卻隱匿事實,涉犯《證券交易法》財務業務文件內容不實罪。
對此,北檢今日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愛山林、仰山林、丰雲、瑞揚、璞緒等23個處所,帶回董事長祝文宇等18名被告以及2名證人,全案依《證券交易法》財務業務文件內容不實罪、操縱股價、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偵辦。
★《鏡報》提醒您: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