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針對藝人黃子佼因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的爭議發表評論,稱「其實黃子佼就是傻,當初不要購買不就沒事了,觀看欣賞就好了啊」。此言論引發藝人大牙的強烈反彈,她公開回應並怒斥該網友缺乏同理心與基本認知,強調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犯罪。
大牙痛批網友無知
大牙在回應中指出,網友的言論顯示其對黃子佼案件的嚴重性毫無了解。她質問道:「看來你是不那種知道他看的是未成年性影像的孤陋寡聞之人!也許你沒有女兒也沒有妹妹,但你家親戚裡難道都沒有10歲的女童嗎?怎麼連這點同理心都沒有?」她進一步建議網友在發表「充滿惡意又無知的話語」前,應查閱黃子佼的判決書,以了解案件詳情。
判決書揭露案件細節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日公布的判決書(113年度矚易字第1號),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長期購買並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涉及35名受害者,年齡介於10至17歲,包含國小至高中生。這些影像內容包括裸露胸部、性器及性交畫面,部分檔案甚至附帶受害者的學生證、社群帳號等個人資料,嚴重侵害受害者隱私。法院認定黃子佼明知影像涉及未成年人,仍持續下載,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獄服刑。
大牙強調犯罪嚴重性
大牙隨後再度發文,截圖網友的爭議言論並表示:「分不清楚這是真傻還是裝傻,如果身邊還有這麼無知的朋友,麻煩搜尋判決書給他看一下。」她特別強調,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無論以何種方式取得,皆屬犯罪行為,呼籲大眾正視此類行為的嚴重性。根據法律專家解釋,黃子佼的行為不僅助長了兒少性剝削市場的供需關係,還對受害者造成長期心理創傷,受害者可能終身活在被窺視的恐懼中。
黃子佼二審進展與爭議
此外,黃子佼於2025年3月26日二審開庭時部分認罪,承認購買影像的行為,並與一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但對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指控仍否認犯罪。他在庭訊中辯稱下載時不知影像涉及未成年人,但法官認為其辯詞不足採信,因論壇檔案標題及受害者特徵已明確顯示年齡,且黃子佼曾與論壇管理員聯繫解決檔案無法解壓縮的問題,顯示其有意觀看內容。受害者律師要求黃子佼公開道歉並出資2000萬元成立保護兒童基金會,但黃子佼未當庭回應。
網友熱議
此事件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支持大牙的立場,認為應加強對未成年性影像相關犯罪的認知,並對受害者展現更多同理心。同時,也有網友表示將查閱判決書以了解案件全貌。輿論普遍對黃子佼試圖復出演藝圈的舉動表示反感,認為其罪行嚴重,應承擔法律與道德責任,而非尋求公眾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