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零九未上銬「外套擋手」遭疑藝人特權 檢警完整解析上銬界線
陳零九雙手藏於袖中步入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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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零九未上銬「外套擋手」遭疑藝人特權 檢警完整解析上銬界線

2025/05/15 12:14:00

攝影:

李智為

閃兵集團案延燒,陳零九、陳大天等藝人昨遭拘提時,雙手藏於衣袖之中現身警局,部分網友質疑新北警方對藝人「特殊待遇」,認為應一視同仁依法上銬。對此,刑事局資深刑警與司法實務人士出面說明,強調拘提並非定罪,使用戒具(手銬)並非強制,而是依個案狀況決定,是「得使用」而非「必使用」,新北警方並未違反程序。
刑事局資深警官受訪時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刑事訴訟法》第89與第89-1條,警方於拘提或逮捕嫌疑人時,是否上銬須依個案判斷,有「必要性與正當理由」才能施用,「得使用」不等於「必使用」。現場考量包含警力配置、逃亡風險、嫌疑人行為反應等,非一體適用。
他也坦言,部分基層執法人員因擔憂「若嫌犯逃逸,誰要負責」,傾向保守處理「全員上銬」,導致戒具使用成為常態,「但其實這不是保障程序正義,而是風險轉嫁」。
司法實務人士則指出,《刑事訴訟法》109年新增第89-1條後,法院對戒具使用更為嚴格,第一線同仁會視情況決定是否使用手銬等戒具,並強調比例原則是關鍵。「簡而言之,就是殺雞焉用牛刀。如果嫌疑人涉及輕罪,或在無安全疑慮的情況下,例如女性嫌疑人,警方可自行決定是否上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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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天昨一早被帶往警局。
他進一步表示,偽造文書、妨害名譽等罪通常不會上銬;但對於像暴力、竊盜犯這類具備攜帶危險物品風險的罪犯,警方通常會使用戒具,以保障執勤安全。
針對此次風波,司法人士也透露,陳零九與陳大天移送地檢署時實際上並未上銬,卻將雙手藏於袖中,兩人遮手的行為可能是為了應對媒體拍攝,由於案件備受關注,警方採取折衷做法,避免爭議也維護藝人形象,卻也因此讓外界誤以為他們已被上銬。
此外,模特兒陳信維雙手插口袋、其他涉案藝人也未見明顯上銬跡象,均屬警方依現場情況操作。法界也呼籲民眾,不應將「戴不戴手銬」視為定罪與否的依據,「法治社會講究的是證據與程序,而不是手銬與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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