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肇事翁不治 犯保協會:假扣押程序完成,已查封肇事者名下財產
三峽車禍肇事者余男31日上午宣告不治,犯保協會表示已完成假扣押程序確保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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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車禍肇事翁不治 犯保協會:假扣押程序完成,已查封肇事者名下財產

2025/05/31 17:11:00

記者:

王吟芳

新北市三峽區重大車禍造成3人死亡多人輕重傷,肇事者余文正今(31)日上午7時20分宣告不治,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也於今(31)日上午10時派員前往關心被害人家屬,並向家屬說明肇事者死亡後的相關法律權益。犯保協會指出,該會已在案發當週指派律師以最速件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完成假扣押程序,目前肇事者雖已死亡,但後續在肇事者遺產範圍內之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均能獲得保障,讓家屬放心。
協會指出,本次重大車禍的被害人及其家屬在案件發生後,都相當擔心肇事者脫產,犯保協會新北分會在本月21日已指派犯保律師提供聲請假扣押協助,由犯保律師與家屬進行法律諮詢研商,並取得相關資料文件及確認假扣押標的金額,並在22日協助3位死亡被害人遺屬及1位重傷被害人具狀向新北地院聲請民事假扣押裁定,經新北地院裁定准予假扣押,犯保律師於23日取得法院民事裁定書,因為假扣押有提存擔保金的規定,犯保協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已在23日以最速件方式核發保證書,以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免去被害人還要自行負擔擔保金的經濟負擔。
此外,犯保律師也在23日當日檢具保證書及假扣押標的資料,具狀向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執行,並且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主張暫免繳納執行費用,目前已由新北地院或囑託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查封扣押程序,保障被害人法定權益也確保未來債權的實現。
協會表示,除了死亡之被害人家屬以外,本案其他符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重傷犯罪被害人,犯保協會新北分會也會為每一位重傷被害人指派律師協助,並且由新北分會提供包含法律訴訟協助在內之相關保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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