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第6條之1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其他被告包刮陳歐珀妻子徐彗瑜80萬元交保,陳的特別顧問洪文宗50萬元交保,陳的顧問兼好友、民進黨中央黨部前秘書長許仁圖30萬元交保。
據了解,北檢接獲檢舉情資,指陳歐珀在2016至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之便,在立法院以推動《商港法》等方式,護航該公司取得商業利益,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檢察官指揮廉政署今日前往陳歐珀等人住所、辦公室搜索、同時約談陳等9名被告及1名證人訊問,預計稍晚將移送北檢。
陳歐珀曾為民進黨3連霸立委,但在2023年捲入im.B吸金案,因接受主嫌曾耀鋒無償提供辦公室、座車而退選,當時北檢共起訴曾耀鋒等31人,陳歐珀部分則仍在他字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