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報導,當天出席聚餐的民進黨立委包括沈發惠、吳秉叡、林宜瑾、李昆澤、林楚茵、蔡其昌、吳思瑤、黃捷、沈伯洋、吳沛憶等10人。爆料者說,吳思瑤、吳沛憶、黃捷、沈伯洋當天均使用公務車。
沈伯洋說,今年1月,在立法院院會中間休息的時候,他們一群立委要討論下午議事攻防,共同坐車去吃飯,大約是5分鐘車程,再坐車回立院,這是公務車合法合理的使用,竟然又可以變成攻擊的素材和標題,而且是1月發生的事情,選在此時爆料,顯然是要移轉罷免焦點。
沈伯洋指出,他2025年就坐過那麼1次公務車,而且是跟其他立委一起去討論院會下午的議事攻防,「如果要討論公事,坐公務車都不行的話,請問公務車到底要做什麼用?」
沈伯洋也附上「立院公務車使用要點」,指出立法委員使用公務車輛之調派,依下列順序為之:委員正式活動、各委員會及專案活動、委員往返各機構接洽公務、支援婚喪喜慶(以委員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為限,並限當日使用)、其他使用,但每次車輛往返超過100公里部分,其油料等費用由使用人自行負擔。
吳思瑤受訪指出,她那天根本沒有派車,自己是坐計程車前往,回程則搭其他立委的車回立院。她也說,今年1月10日立法院院會午休,立委一起午餐,結束後就回立院開會,前後行程都在立法院,並未違反規定。
林楚茵也透過Threads表示,「立法院公務車是讓立委在台北開會時使用」,就像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找國民黨團聚會吃飯、韓國瑜參加大和解餐也都是搭公務車,一樣都是立委們之間的聚餐,怎麼媒體沒興趣?
林楚茵說,新聞記者爆料不要寫一半,不然就變成「惡意抹黑」。她還原當天事件,今年1月10日是周五院會時間,當時正值《憲法訴訟法》爭執,中午休息之後還要繼續開會,民進黨委員們就找了立法院附近位於西門町的餐廳吃飯,順道討論後續議事攻防,然後吃完午餐又一起搭車回立法院繼續開會進行覆議案表決。
林楚茵表示,以上才是完整新聞,委員們沒有「火鍋趴」,只是院會休息吃午餐,「國民黨害怕大罷免想轉移焦點,如果這些公務車的使用都要被汙衊,最該出來回答有沒有濫用問題的應該是立法院長韓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