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出,幽靈連署部分涉案人坦承抄寫連署書,並比對出部分個資來自張斯綱4年前發起的罷瑤連署案,日前約談張斯綱到案說明。
今日幽靈連署案偵結,北檢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劉思吟、賴苡任5名被告,李孝亮、張斯綱等9人則獲不起訴;其中張斯綱部分,北檢指出,2021年初,他在國民黨發起罷免吳思瑤活動期間,協助蒐集提議人名冊,而取得「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後因未向中選會提出申請,而由張斯綱本人親自保管。
擁有提議人名冊後,張斯綱於去前1月27日中午在台北市議會,將上開提議人名冊交給賴苡任,賴苡任則於當日下午前往臺北市黨部與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開會時,將該箱提議人名冊送至台北市黨部。
至於為何對張斯綱予以不起訴處分?北檢指出,看他與賴苡任的對話紀錄,沒有積極證據可認定張斯綱提供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是為供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所用,因此不符《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處罰之主觀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