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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32:00
屏東一名女子與軍官男友交往7個月,分手後提告男友性侵,稱她在7個月前因車禍腦震盪頸部挫傷,當時只是朋友的男軍官接她出院,當晚男軍官就趁她意識不清硬上。高雄高分院民事庭認為,女子出院時脖子上戴著固定用頸圈,若不是男方用強硬手段,女子豈會不顧頸椎位移的危險同意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因此判男軍官不法侵害前女友性自主權,應賠償她2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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