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案法院交鋒3/彭振聲與妻去年均被傳喚 遭查乾孫費及預收薪水
彭振聲偵查中認罪坦承圖利京華城,然而其是否涉及行收賄等不法仍由北檢另案偵查中。(鏡報林煒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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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法院交鋒3/彭振聲與妻去年均被傳喚 遭查乾孫費及預收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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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06:28:57

記者:鏡週刊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與妻子去年均遭檢廉約談,隨後彭振聲遭收押4個月,彭偵查中認罪坦承圖利京華城,表示2020年10月京華城案公展簽呈,自己認為適法性有問題,沒用甲章決行,交由柯文哲自己核章,他遭起訴後獲交保停押,彭振聲除在京華城案中遭起訴圖利罪,另因他在擔任副市長從2022年1月至卸任後的2024年4月,有794萬餘元不明資金存入彭振聲與妻子帳戶及打高爾夫球優惠與收乾孫費,由於款項來自知名建商等集團企業,彭振聲是否涉及行收賄等不法仍由北檢另案偵查中。

檢廉查出,2023年2月20日彭振聲妻子去現金存款100萬元,傳喚彭妻到案後,她表示錢是丈夫給的,彭振聲對此表示,這100萬元是女兒從國外回來,有帶小孩去探望皇昌營造的江程金,錢是江成金要給他要認乾孫,因為江程金覺得小孩很可愛。

彭振聲去年9月10日應訊時供稱,檢廉提出的不明款項,有部分是麗寶集團希望3年後到他們公司,對方怕他沒錢用,所以先給他預支每個月20萬,此外,全聯集團林敏雄也每月付他20萬元費用。

當時檢察官問彭振聲,林敏雄是他的爸爸或媽媽嗎?為何要在還沒去他們公司工作之前,對方就先付每個月20萬?彭振聲表示這是預借的,至於彭振聲2024年5月前住在大直的豪宅,有人幫他出租金部分,彭振聲表示,是杜麗萍幫他先付的,雙方是球友,檢察官傳喚林敏雄等人釐清後,再度訊問彭振聲。

檢察官問彭振聲,杜麗萍和他是球友,為何要先幫他付租金?彭振聲答:「因為他跟我說他有租一間房子要先給我住。」檢察官又問:「是什麼樣的豪宅,要讓你住到1個月14萬4,000元?」彭振聲則回答:「我也發覺太貴了。」彭振聲供稱,大約搬進去半年左右,就由他們自己跟房東換約,是由妻子重新簽約,之後租金都是自己付的,去年6月至7月間彭振聲搬到跟麗盛公司(麗寶集團旗下公司)承租的房子,彭振聲向檢察官表示,這次的租金是向麗寶建設吳寶順先預支的薪水。

由於林敏雄到案後稱並沒有聘請彭振聲擔任顧問,也沒有支付彭振聲薪水,檢察官請彭振聲說明,彭回答,那不是顧問費,是對方希望他在旋轉門3年之後到他們全聯機關去服務,但是1年以後他身體不好,又發覺這樣公司待遇也不一定好,所以在2024年4月份左右就全額退款。

彭振聲向檢察官說明,林敏雄給他的錢是預借的薪水,因為對方談是說要他在卸任3年之後去全聯公司工作,但當時沒有說是什麼職位,所以他跟對方說卸任之後沒有工作,要生活,因此對方說要先預借我1年薪水,一個月20萬元,彭供稱,這筆錢是由林敏雄個人帳戶匯到他郵局帳戶,去年3、4月他是直接以個人郵局帳戶,匯回240萬元到林敏雄華泰銀行個人帳戶,匯款單上面他有特別註明「預支薪水全數退還」。

彭振聲另供稱,元利、中鼎這2家公司的球證都是桃園東方的球證,他都有借過這2家公司的球證來使用,借了球證之後打球還是要付錢,但有優惠價,不用付原價打球,檢廉目前針對相關金流及是否涉及對價等行收賄不法另案偵辦中。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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