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引發社會矚目,肇事者余文正也隨之遭到起底,原來他曾為大同高司高階主管,亦有過去同事出面爆料,「只要一開車,他就整個人變了!」還有許多人指稱,他開車時情緒反差極大,焦躁、易怒,因此也引發余翁肇事原因恐與「路怒症」有關。
為了釐清車禍真相,檢警持續抽絲剝繭1個多月,新北檢今偵結,但因余翁以死亡,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也說明調查的許多證據,認定他在肇事過程400公尺均未煞車,足認他對自己駕車技術有把握,儘管對危險駕駛行為造成傷亡結果有遇見的認知,但卻放任發生殺人不確定故意。
檢方調查,余文正肇事時的時速估算最高曾達到104.6公里,並有具體向右閃避再往左駛回車道中央等持續操控方向盤之駕駛行為,認為他尚有操控車輛的能力,而車內散落的粉圓亦為衝擊力所致,排除食用粉圓肇事。
此外,檢視車輛機械設備,並無異常情形,油門及煞車也沒有遭腳踏墊或外物妨礙致無法安全駕駛的情況,且余翁確認沒有酒駕、毒駕或服用藥物導致不能安全駕駛,雖患有慢性疾病,但病症不足以影響意識狀態,在案發時意識仍屬清楚。
至於備受質疑的「路怒症」部分,檢察官檢視行車記錄器,發現余文正在肇事過程近400公尺,全程不發一語,案發前的行車路線正常,也沒有與其他人發生行車糾紛,身心狀況亦屬正常,具有駕駛車輛能力無虞。
由於余文正已經死亡,檢察官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雖檢視分析多項證據,但仍難以釐清肇事原因為何,只能根據案發時的駕駛行為,認定他涉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的罪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