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去年7月遭高雄高分院依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目前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因徐少東一審時獲裁准以4000萬元交保後,本應按時到派出所報到,但他卻在今年5月間棄保潛逃不知所蹤,現已遭通緝。
由於徐少東除吸金案外,另涉嫌違反國安法等重案,最高檢察署在徐男潛逃後責成高雄地檢署指派檢察官林恆翠組成專案小組查明,發現徐少東是在今年5月9日、10日,由許姓男子等人分工駕車接應,使徐少東冒用他人國民身分證自嘉義縣布袋港購票搭船到澎湖,之後再轉移至澎湖縣湖西鄉的一間民宿藏匿,並於5月10日凌晨4許,搭乘由李姓男子駕駛的自用小船,由青螺白色沙丘附近港口偷渡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