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遭控透過人頭助理詐領公費、並向建商收受賄款施壓市府局處,投下北市政壇震撼彈。士林地檢署歷經數月調查,今(3日)偵結,認為陳女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收賄及洗錢等重罪,將她與6名共犯一併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指出,陳怡君自2019年起,找來親友掛名擔任議會助理,申報不實聘用資料,卻實際未任職,4年間藉此詐領助理薪資補助共計384萬元,全部據為己有。此外,她還涉嫌向建商收取以「顧問費」為名的金錢對價,再向市府相關局處施壓,協助案件開發通過,嚴重違反職權倫理。
全案移審至士林地方法院。法院於傍晚開庭審理羈押聲請,法官審酌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